其实是想讲几个故事,不知道起什么名字为好。

先说两三个故事,员工应聘与公司招聘的故事。

最近几年,我的工作更像一个HR,而非Data Consultant,所以就有了这两个故事的来由了。社会进步了,所以合同、文书之类非常繁多,而且复杂,而且更严重的是,有的人认为好像没有问文书,就不存在契约一样,这也许是西方带给我们的垃圾与糟粕同在吧!

第一个故事是,我们招了个员工,双方谈的都挺满意,但是这个同事有个要求,要事无巨细的把电话里或邮件里谈到的待遇、福利相关的全部写进入职通知函和合同。考虑到这同事确实符合我们的要求,我跟行政部的人沟通后,照做了,包含电话费、工作餐补贴、差旅补贴全写进入职通知函了。其实可以理解,因为这位同事怕承担风险,尽管我认为大可不必,正规的公司只可能给予你更多,而不会更少,当然,不正规的公司你何必去呢?

         另一个情况还是跟招聘有关,这个情况我经历了两起:先前所有的都谈好了,而且入职通知函也发出了,然后就悄无声息了,电话不接,邮件不回。第一起是2007年发生的,这个朋友最后去了我们的一个客户,现在成了我们的服务对象;第二起后面也有见面,小伙子见到我的时候讪讪的笑。

         还有一起就更绝了,入职当天,跟行政部的人谈完后突然消失。在第三天我终于电话联络上了。原来小伙子听了行政部经理的规则后,觉得太严格了,就考虑全身而退,不幸的是电话在车上被人偷了。

虽然都是在职场混过几年的人,但显然都太不成熟了。形式上的东西顶多只能约束人们的形式表现,但人存在于社会经常会被”看不见的手”(亚当.斯密)推动着朝某个方向运动而不自知。

另外一个故事,是我招了一个员工,也发了入职通知函,给他的入职buffer是40天。这位同事跟当前公司沟通后,对方想再留他一个月,他很为难,怕对方在他离职手续上做手脚。

这其实跟第一个故事有些类似。一个正规的公司,是不屑于做这种下三滥的事的。古语“流水不腐户枢不蠹”,员工的流动在当前再正常不过了。

回想起7年前,我从电信公司离职的时候,只是跟gototop在电话里聊了两次就“草率”的决定了,电话里没有谈到任何技术细节,没有视频,没有现场面试。投简历的时候,正巧是我由于出差的时候得了副伤寒,躺在医院里无聊,而正巧gototop招人。后面gototop电话跟我确认到岗时间,我就凭着gototop在网上的名声决定加入,然后开始跟公司提离职申请(事后得知当时他也在跟selina谈,不过先确定的我,所以selina曾一度记恨我),40天后离职。

我的离职显然让领导很不爽,先是部门经理跟我谈,后面分公司老大提出给我再放一周的假期去休息。说实话,当时挺无奈,也有放弃这个机会的想法。

最终还是决定要离职,眼看着离到岗时间只有4天了(周四,下周一报到),还是没领导给我签字。我理解他们的苦心。但我最终说服了他们。

紧接着财务部通知,离职需要把去年的年终奖(说是为了奖励下一年的工作积极性)按服务时间退回部分。没办法,去楼下工行取了钱退给财务部。

终于在周五搞定离职手续。周六坐上从昆明的火车,周一早上9点准时到广州公司报到。

这一呆就是第8年了。

Nothing,追随内心的同时,遵守些职场契约吧。